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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预付款你分得清吗?责任划分大不一样

   日期:2025-01-01     来源:www.drfazz.com    浏览:616    评论:0    
核心提示:一段时间以来,在售房市场中,出现了一种定金陷阱,房产商家们在售房过程中,偷梁换柱,将预先承诺的定金更换成预付款,在自己不履出货房子的义务后,也不会遭到双倍返还定金的惩罚。因此,买家要认清产品房预售中的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区别,避开定金陷阱,小...

一段时间以来,在售房市场中,出现了一种定金陷阱,房产商家们在售房过程中,偷梁换柱,将预先承诺的定金更换成预付款,在自己不履出货房子的义务后,也不会遭到双倍返还定金的惩罚。因此,买家要认清产品房预售中的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区别,避开定金陷阱,小心签约。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在应该给付的数额内预先向他们出货肯定资金的担保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具备预先给付的性质。预先给付体目前两个方面:一是定金应该在履行债务之前出货;二是定金的数额应在合同规定的给付数额以内。定金是通过当事人一方在债务履行前出货他们的资金,在不履行时发生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力,起到担保成效的担保方法之一。

房产公司在售楼过程中,虽称只收取定金,到期不交房者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但却不与购房者签订任何合同,在收取定金后,只开具收据,并且在收据上故意注明预付款。收到定金后,再将同一套房子以同样的方法向别的人营销推广,终以高价格卖出。而其他没办法购买同套房子的购房者,也只是收回房产公司退回的房款,既得不到房子,也不可以需要房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之所以这样,是由于定金与预付款是两个不一样的法律定义,产生不一样的法律后果。

定金和预付款虽然都是由当事人一方向他们支付的资金,都低于合同规定的给付数额,都具备预先给付的性质,但两者主要有以下不同:预付款有哪些用途在于帮助同意预付款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合履行;定金虽然也具备这一用途,但主要的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设立定金是基于当事人的合同设立定金的合同。它从是主合同,给付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并不构成一个从合同。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定金的效力在于: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同意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则无此效力,出货预付款的一方,并不因其不履行债务而丧失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同意预付款的一方,也不因其不履行债务而双倍返还预付款。定金具备惩罚性,预付款则没。

 
标签: 定金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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