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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住可以少交物业费吗?小区物业费收取规定是什么样的?

   日期:2025-06-18     来源:www.dgzhou.com    浏览:655    评论:0    
核心提示:大家都了解,作为业主只须享有了物业服务就应该缴纳物业费,那样假如房屋不住可以少交物业费吗?小区物业费收取规定是什么样的?除小区或城市有特殊规定外,房屋不住不能只交70%的物业费,虽然没居住,但也是需要交全额物业费的,业主不可以以未入住为由而...

大家都了解,作为业主只须享有了物业服务就应该缴纳物业费,那样假如房屋不住可以少交物业费吗?小区物业费收取规定是什么样的?

除小区或城市有特殊规定外,房屋不住不能只交70%的物业费,虽然没居住,但也是需要交全额物业费的,业主不可以以未入住为由而降低交物业费或不交物业费。物业所提供的服务是服务与小区整体,业主未入住的状况下,房屋这个主体还是在享受着小区的物业服务,所以物业费一般都不是否会下调。

房屋不住可以少交物业费吗?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地区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理保养维护、环境卫生和有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小区物业费收取规定是什么样的?

每一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同,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服务人包含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成本。业主与物业用人约定由物业用人交纳物业服务成本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与成本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不同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征,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方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已竣工但尚未供应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成本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地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后用户收取有关成本。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参考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地区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准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委托代收前款成本的,不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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