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的问题是不少人都想要知道的问题了,房子产权会出现过户纠纷的问题,假如出现房子交易纠纷的状况应该了解怎么样去处置和解决,那样房子产权过户纠纷如何处置呢,房子产权过户应该注意什么呢,有不少需要大伙知道和看重的内容需要认识一下,对于解决房子产权方面的问题有非常不错的参考价值。
1、房地产被法院查封后,当事人不可以提起确权之诉
房子产权过户纠纷如何处置?
2、出卖人拒绝办理房地产过户流程,买受人不可以提起确权之诉
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实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建议》的公告:26、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看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情况,发现已经被实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暂停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实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实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确权判决或者调解书。
3、借名买房中实质出资人可以提起确权之诉并需要过户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子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建议》第二十条:房子交易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子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子确权之诉,需要确认房子归其所有些,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需要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4、案外人不服实行异议裁定,不适合允许当事人另案确权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子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建议》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别人名义购买房子,并将房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借名人实质享有房子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需要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子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该房子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缘由依法不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买卖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建议》第二十六条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看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情况,发现已经被实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暂停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实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实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判决或者调解书。
房地产过户需筹备以下材料: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子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权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产交易合同书。
房子产权过户应该注意什么?
房子产权过户纠纷如何处置呢,有不少处置的办法,所以说依据不一样的状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如此才能降低不少纠纷的烦恼。房子产权过户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申请的材料需要筹备好,同时也需要依据具体的过户手续与办理步骤进行,如此才能顺利的进行房子产权过户。